工作职责包括:1.开展对集团所辖分公司、学校(幼儿园或其他幼教机构)执行教育法律法规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检查和督导评价,并报告教育督导结果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2.经常深入集团所辖分公司、学校(幼儿园或其他幼教机构)指导工作,及时向集团领导反馈督导信息。3.开展督导评估的科学研究和专题调研工作,为集团决策提供咨询信息。4.开展对集团所辖学校(幼儿园或其他幼教机构)教育质量的监测和分析,等等。任职要求:
1、五年以上教育类或理工类专业背景的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。2、有专业技术相关证书者优先。3、抗压能力强,工作稳定,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。4、具备团队合作精神,能有效带领团队承受和完成高难度工作任务的勇气和能力,同时具有创新精神,良好的服务意识,高度的责任感。工作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恒基中心
旭辉集团(以下简称“旭辉”)成立于2000年,是一家以内地住宅开发为主营业务的香港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(股票代码00884.HK)。
旭辉连续7年被评为“中国房地产企业百强”,并名列百强企业“成长性TOP10”、“运营效率TOP10”、“企业盈利性TOP10”,“华东品牌价值TOP10”;“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”,并位列“发展潜力10强”、“经营绩效10强”;“上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10强”,并跻身“销售业绩、开发后劲、纳税额、慈善捐赠”TOP10;“中国责任地产TOP50”。
旭辉立足以上海为中心的“长三角区域”和以北京为核心的“环渤海湾区域”,同时将主营业务向具有成长潜力的二、三线城市拓展,开发项目覆盖北京、上海、嘉兴、苏州、重庆、长沙、合肥、廊坊、福州、厦门、镇江等多个地区,涵盖普通住宅、高层公寓、花园洋房、别墅、写字楼、商业综合体等多种业态。
展望未来,旭辉人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,以客户满意度为第一目标,在“用心构筑美好生活”的使命感召唤下,致力于“成为中国最优秀的受人尊敬的房地产企业之一”。